本网讯(通讯员 丁瑞 余慧慧)“警察叔叔,这是我在回老家时捡到的2枚子弹!”……4月15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升旗仪式上,襄阳市樊城区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民警到校为他颁发了奖状。
拾金不昧向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小学生捡到东西后懂得上交是一件值得表扬的事情,而米公小学五2班齐赫鹏同学捡到二枚年代久远的子弹交到公安机关,这种爱国、爱家、爱人民的行为更值得我们学习。“一枚小小的子弹在公安干警手里是震慑犯罪的利器,是抓捕嫌疑人时的护身符,更是守护平安襄阳的武器装备。但这枚子弹一旦落入歹徒手里,就变成了社会的重大隐患,后患无穷。”米公派出所民警说。
据了解,齐赫鹏同学在清明假期打扫老家卫生时,发现沙发下的小塑料袋,里面装的物体形状与电视中见过的子弹相似。“由于之前在学校接受过安全教育,了解到子弹是危险物品,于是立即将子弹交到了米公派出所,帮助我们剔除一切安全隐患,为新时代青少年树立了良好的榜样。”米公派出所民警说。
“齐赫鹏同学的行为,充分体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优秀的个人素养,同时也展现了学校优良的校风和在教书育人、品德培养等方面的丰硕成果。学校特对你提出表扬,最后希望齐赫鹏同学好好学习,在心里播下助人为乐的种子,在人生的道路上茁壮成长!“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灯同志说。
(作者:丁瑞 余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