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珍)“感谢民警和社区的帮助,解决了我近日的糟心事,还帮我挽回了损失。”8月24日下午,柿铺街道柿铺社区二组湖北艾维克家具有限公司的员工刘女士向社区民警张俊彦连连道谢。
据了解,10月21日12时43分,刘女士途经柿九路行至柿铺社区五组路口时,被徐先生家小狗咬伤。刘女士几次上门讨要说法,徐先生称自己不知情,并拒绝赔偿。刘女士苦于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他家的狗咬伤,气不过的她在徐永涛门前争吵。
社区民警在巡查时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上门核实,先是安抚双方的情绪,后组织刘女生和徐先生进行了矛盾纠纷调解。通过调取“雪亮工程”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发现,咬伤刘女生的小狗确实是徐先生家一只小花狗。最终在社区民警和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徐先生承认了自己家的狗咬人的事实,双方达成共识,徐先生支付刘女生640元医药费作为赔偿,双方自愿和解。
社区民警张俊彦临走前还提醒徐先生,目前正是狗的繁殖期,易吠易怒,容易伤人。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狗,做到遛狗牵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