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深受广大居民喜爱
但广场舞风靡的同时
也带来“噪音扰民”的问题
2月23日
樊城幸福社区联合
襄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制定《幸福社区广场舞文明公约》
让广场舞成为城市文明的风景
据介绍
常年活动在幸福社区文化广场的
广场舞团队有15支
时常因噪音、场地等问题
与小区居民发生纠纷
为了充分保证广场舞队员的健身权
和周围居民的休息权
幸福社区联合
襄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邀请15支文体队伍负责人座谈
听取意见和建议
并制定了
《幸福社区广场舞文明公约》
该公约指出
幸福社区广场活动时间为
不早于6时30分,不晚于21时30分
(冬季不晚于20时30分)
乐曲音量白天不超过60分贝
夜间不超过50分贝
幸福社区党委书记安巧颖指出:
文明公约将推动广场舞健康发展,并培养居民的文明意识、公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