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局2023年看护辅警
招聘公告(第三轮第1次)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市区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等辅警管理规定,襄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看护)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轮第1次公开招聘看护辅警40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辅警40名,其中男性40名。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和人数等详见招聘职位表(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以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具体报名地点: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姚庵村襄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联系人:孔警官、杨警官,联系方式:0710-6168622,19871653577、15797181366,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单位按政策规定,向报考人员提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等考务工作咨询。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打印,勿手写),填写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可凭身份证至征信中心自助办理);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看护辅警岗位实需开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并设及格线。面试合格者,方可列为体检和政审考察对象。因监委看护工作需要,面试于资格初审合格后当即进行。
(三)体检及政审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具有招录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由体检机构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政审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工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四)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5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确认备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公示后,因拟招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看护辅警出现缺额,经本批次统一组织启动后,将常态化开展招聘。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襄阳特警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确保预留通讯方式准确无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招聘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