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18时开始,樊城区调整优化疫情防控以下措施:
一、进入本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务楼宇等各类公共场所,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进入。
二、本区内餐饮单位限流开放堂食,倡导非接触式外卖服务。
三、本区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止咳感冒、退热、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信息。到店购药顾客需出示健康码或扫场所码。
倡导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接种疫苗,减少不必要的聚集。
樊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