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林天新 张文丽)4月26日上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宋海鹏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樊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 艳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费 丹为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小俐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宇波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友全的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樊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汉军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熊文彬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薛 灿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高 程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华骄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边 静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秦义强的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作者:林天新 张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