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沛 通讯员 王明辉)8月30日上午,樊城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元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区政府《关于樊城区2021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樊城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樊城区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2020年财政决算;听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樊城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2020-2022)》《樊城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4年)》;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涛、田力、王莉琴、王平、周云峰、万谦出席会议。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0日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赵友明为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吕睿为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
决定免去:
罗飞的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金波的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马晓萍的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三)
任命:
李朝晖为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四)
任命:
张伟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五)
免去:
何妍的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樊城区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1年8月30日在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郭燕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樊城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石保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樊城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樊城区202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樊城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2020-2022)》的决议
(2021年8月30日在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张俊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樊城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2020-2022)的说明 》,审查了《樊城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是指导全区实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行动指南和纲领性文件。《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定位准确,资料详实,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我区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指出,《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对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内容和优先发展项目抓紧落实;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加强对《规划》的刚性约束,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樊城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4年)》的决议
(2021年8月30日在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樊城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4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樊城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4年)》。
会议认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是响应湖北生态建设的具体行动。区政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严格按照省、市委赋予樊城新时代发展的历史使命,始终保持责任在肩的使命感、毫不松懈的责任感,披坚执锐、埋头苦干,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对我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了全面评估和分析,明确了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内容、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规划》符合要求,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以生态资源保护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加强督办,狠抓落实,确保我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能有效实施。区政府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樊城区生态文明水平,把樊城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宜居宜业的美好城区。
(作者:张沛 王明辉)